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精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平均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5.29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作相应调整。 (XeE2l2M
这是我省今年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早在4月1日,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已平均降低每千瓦时2.19分。本次调整后,我省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7.48分,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的工作目标。 uPhK3nCGo
调整后的具体电价标准怎样呢?一起了解一下。 t'VV>;-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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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