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件是我这几个月的亲身经历,只所以想放到平湖论坛上来讲,我认为,这是平常老百姓最能诉说心声的地方了。如果,我也是达官显贵,也许会不一样。 N c(f+8
事情经过:我是病人的儿子。病人的情况:毛女士,女,50多岁,平湖本地人,2020年6月在杭州浙一确诊鼻腔淋巴瘤。同月,开始住院化疗。7月2日,植入PICC导管。后出院回家,7月10日开始在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导管日常维护工作。9月4日,因导管维护中出现工作失误,且未及时处理,导致严重感染,导致在新华医院住院治疗37天,因为由于前期化疗不是在平湖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故本次感染发烧,人民医院住院部拒绝接受,要求我们还是去杭州浙一处理,所以去了新华医院住院治疗。2020年9月30日,第一次向平湖市医院医务室投诉。一直没有回应,10月12日,上医院医务室投诉,又被转给了护理部。今天(10月23日)又与护理部预约协商(参与领导:王总,葛主任,崔护士长)。我原本只提出了负责本次住院医保报销之外的费用,约9000多元,但医院协商领导说金额太大不同意,只同意2000元赔偿,我认为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医院领导没有把这个事件认真对待,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我不同意。随后,向医院院长邮箱发聩,还未回复。10月24日,已向市卫生局邮件投诉,待反馈。 hem>@Bp'V
具体投诉: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