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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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原党委书记姚磊斌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及旅游活动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党委书记姚磊斌违规收受承接建国村工程的李某所送烟酒,违规接受承接建国村工程的徐某财安排赴新疆阿克苏旅游活动,并由徐某财支付其与家人的机票费用共计人民币13582元。此外,姚磊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21日,中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给予姚磊斌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6(n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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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村原党总支书记金利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村党总支书记金利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所送香烟和茶叶,价值共计2375元。此外,2014年至2015年期间,金利兴无偿接受王某某车辆接送服务共计四十余次,车费合计约1000元。2020年10月17日,中共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纪委给予金利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3375元。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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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嘉善县交投集团善通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安全机务科科长兼出租车车队长卢尚卫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0月至11月,卢尚卫在担任善通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出租车车队长期间,多次使用公务油卡违规给私家车加油和套现,涉案金额共计4820.17元,其中私家车加油3590.29元、套现1229.88元。2020年5月8日,中共嘉善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卢尚卫党内警告处分。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