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新埭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线下服务的公告 z6cYC,
$3#%aA!(#
'HB~Dbq`V
全镇广大企业、村(居)民朋友: $20s]ywS
K'Spbn!nC
根据平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调整为Ⅲ级,新埭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自4月20日起恢复线下窗口服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q~O>a0f0
&h(g$-l?[
一、办事人员进入大厅须全程自觉佩戴口罩,进入大厅前配合测温,扫嘉行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行程卡带“*”的人员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大厅; #8UseK
50Ad,mn<
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红黄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6HDW
LS6ry,D"7
三、为了避免人员集聚,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办事高峰时间段将采取人员流量控制等方案保证服务有序规范。办事期间请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戴好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即办即离。 sUciFAb
ET+'Pj3
四、建议广大村(居)民朋友尽量减少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提倡和鼓励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方式办理各类事项。 km4g}~N</
k FLT!k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Rsn^eR6^
9|3o<
t3>$|}O]t
VYigxhP7
平湖市新埭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bfGSD/gd
A{(T'/~"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