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的悠悠往事
现在的解放路,如果按照老平湖城的排布格局看,是贯穿了城东西两门的。因为县署设在这条街,平湖人习惯称为大街。
大街全长大约1.3公里,非常狭窄。清末时,平湖县城最繁华的就是这段路的东半段,当时人都叫东大街,也就是今天的解放东路。但即便是属于当年县城最繁盛的地段,也不过宽丈许,是不超过5尺的。其中最狭隘的地方,不夸张的形容下,就是上下檐头相接。
大街都是石板路,民国后,政府开始注重路政,于是规定标准,拓宽道路,并对道路加以修整。到了民国十几年的时候,大街比清末时宽阔了,已经可以划入一等道路,小包车也勉强可以通过了。可是铺成街道的石条,有青石、有黄石、也有白石,石条圆的,方的,长的,短的,杂凌拼成,高低不一,据说这些石条是洪杨后在各处焚毁的房屋废址中所搬取的,所以石条样式千奇百怪,并不如一。之后又经过了多年的雨打风吹,石板路愈发显得磊落不平,遇到雨天,稍有年纪的人滑足跌跤是经常见到的事情。
此时东岳庙有一位姓王的道士,号叫什么大家都已经记不起了,他发愿募修大小街道,每天脖子里挂了火油箱,东西往来,敲击着火油箱向沿路商号募捐。如此这样,锲而不舍,风雨无阻的进行了大约两年时间。之后,他又花了半年时间,分段购石施工。终于,把平湖城里大小街道一段段的石头都换成了平坦整齐的长条枕石。其实,像这样不平的街道,大家都知道应该加以整修,但大家都畏难于工程浩大,不敢轻易发起。但是王道士一个方外人士,按说人微言轻,却立下了常人不敢立的志向,终于成就了一项有利于平湖民众的大好事,实在是值得大家学习纪念。
不过,路面虽然好走了,但新的矛盾又浮现了,那就是道路交通问题。应该说,此时,平湖城的道路交通问题已经到了众人抱怨,亟须解决的状态:城内从东向西,两条大小街道,大的字号如绸缎、衣庄、南货等,有的在店门前设置栏杆,有的放置踏步,总归有个一二尺的占道,几乎没有例外的。其次是都将自己的货物当街陈列,各种鱼桶、肉店摊头、京货摊头、篮箩篾作等,就算妨碍行人走路,他们也是不管不顾的。尤其是大街中段一带,每到清晨,卖菜的小贩把个鱼虾菜蔬等东西,横肆街道,让行人不由得发出蜀道之难的感慨。当然,城外比城内更甚十倍,一出东西二门,比如平湖交通最为繁盛的码头白地上,按理说行走应该是够宽绰的,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旁边那些草子行,灰尘四飞,遮天蔽日,路过此地,都必须闭目而走,这么多年来,不管有多少人大声疾呼都没用,没人能解决这些问题。
鉴于道路交通问题的严重已经到了急需解决的时候,民国十七年(1928)三月,平湖县管理公款公产委员会通过了维持街道交通的暂行办法一份,共六条:第一条,本城内外商铺之柜台栏杆、地踏及类似物件不得越出阶沿以外,其有越出者,限一月内一律拆进。第二条,本城内外各商铺陈列商品之部篓、桶、甏等物,照似第一条办理,不得摆列于街道上。第三条,各小贩摊担,限于一月内迁往下列各地点随意营业,但不得违背管理规则。一、大王庙头门外石栏内。二、文庙前石栏内。三、城隍庙两廊及头门外牌楼内。四、关帝庙两廊。五、佑圣宫前。第四条,沿街叫卖之肩担,不得于热闹场所或街巷转角处随意停歇。第五条,一切笨重物件不得散放于街道上。第六条,上项办法由警察所切实执行之。
经过这次整治,各商店门前的地踏由政府统一取缔、一律卸除后,街道比之前宽阔了一些。
后来,就是漫长的沦陷时期,一切建设都基本停滞了。
抗战刚结束时,平湖城百废待兴,一切都显得破败不堪。随着萧条的市面慢慢开始恢复,新的问题又开始出现了。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三十一日晚上九时半,东大街元太恒南货号门前,有一辆自行车(当时叫自由车)在昏暗中疾驰而来,因为骑车人行驶不慎,直接把北寺前的馄饨担撞翻了,经过调解,赔了5万3千元。其实,这已经不是骑车人第一次肇事了。最近一个月来,平湖城里新开了很多自由车行,前去租车的人络绎不绝。按说,夕阳西下,晚餐过后,花几百元租一辆车来兜兜风倒也确有味道。但实际情况是,因为平湖县城道路狭窄,一到晚上自行车满街飞,横冲直撞,使行人为之头疼。尤其是平湖那些自行车行里的自行车,大都是旧车改造的,车身本来就欠灵活,很多车灯车铃都没有。晚上,路灯又稀少,在昏暗中更是难以辨别。另外就是那些骑车的年轻人大都故意卖弄技术,汽车速度堪比汽车。
综合起来,大家认为,自行车闯祸现在仅仅才是个开端,入夏后晚上行人会更多,在街道这么狭窄而车行如飞的状态下,恐怕以后这样的事件更将层出不穷,一副馄饨担还能评估一下损失,如果肇祸更大甚至撞伤行人由谁负责?
过了几个月,到了十月的时候,平湖县的十几个参议员发起了一个提案,因为这年是蒋 介石的六十大寿,为了表示庆祝,他们代表各界提议特献城区东西大街为中 正路,也就是将大街改名为“中 正路”。但是大家又觉得,只改名不整治街道,任其崎岖弯曲宽狭不一,不独不足以表示敬意,而且有玷于蒋 主席伟大的人格。所以他们进而提出了整顿大街市容,修筑路面的办法。
经过参议员大会公决,决定分两期进行整治。第一期先从东门口到建国路口,即中 正东路一段,其办法是:一、拆除东城门口的钟楼(吟龙阁)。二、将孔庙前的石栏让进。三、将城隍弄口景贤寺前,过于凸出的房屋让进。四、将街道内的电杆木移进。五、没有建房屋的土地一律建筑围墙,并按照街道等级让进。六、不得摆设摊贩,并严禁任何物品器具放置户外。七、修筑路面工程仿照乍浦南门外大街式样做法办理,其经费由两旁受益商店负担。八、由本会推定议员协同建设科办理。第一期完成后再着手第二期中正西路。
表决结束后,先是进行了大街的改名仪式。
十月三十一日,平湖县各界先是召开了祝寿大会,会后,各单位各推代表4人,各中小学也派了男女学生随同主席团到建国路与中正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举行东大街易名中 正路的献路典礼。鸣爆行礼后,由县长讲话,向大家报告改名意义,接着就是植立路牌,宣告自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三十一日十时廿分起,大街正式改称中 正路,最后摄影礼成。
接下来就是快接近年底的时候,鉴于经济的萧条萎靡,县府决定大举改造平湖城内这条最主要的街道中 正路,使得路面放宽,市容整齐,来重振商业。
但是,这一不符合民情的决定遭到了沿街商户的一致反对。他们中的代表列举了种种事例来质问县府,并申明不能拆让的理由:“胜利两年多来,谁都不能否认平湖的地方建设太使人失望了,由于八年抗战和战后的内乱,直接间接都影响了地方的甦复,复兴委员会只是一块诱人的招牌,敌 伪物资管委会拨出的复建经费,本来可以建设一个校舍的钱,不幸在币制的贬值影响中只剩不到一个门面。县立医院筹委会放了个空炮,图书馆专有关文化与教育的设施,更被很多人看做不如囤货有利的傻事。即使由民间自动办理的像城区濬挖市河一事,也只是做了个半而不接,河水浅如溪水。春初的积余款搁在一个人手里打盘头,不让捐助经费的居民知其下落。虽然在工作报告上面,除了有疏浚九曲港,架设乡村电话,利用一些些善救物资,所做的一些些建设以外,老百姓们再也回忆不起还有什么其他的事了。在地方财政并不宽裕,建设经费仅仅占预算中一个极小数字的情形中,我们不忍亦不愿对当局有所苛责,可是最近的政府主张拓直中正路,限令拆让凸出部份店屋,在城镇建设加强市容各方面,自然是绝对该做的要事,但我们只觉得政府忽略了另一面。据我们猜想:政府所主张的大概不外,一,整饬市容。二,改善主要通道的交通。三,为未来中正路各商店的营业打算进展。四,可能提高两旁屋地的地价,在实行地价税时候增加县财政收益。而应行拆让的商店和屋主所持的观点,一,时近农历岁底,旧式商业,三春靠一冬,未来二个月里面,正是营业顶有把握的时期,一经施工必须暂时停业,则所受打击势难弥补。二,各店屋租赁方式不一,有典有租有押,有租地而由使用人建屋者。现在这个时期人民经营生活不定,不能保证每一所有权人有其改建力量。三,全路房屋建筑式样互有不同,有已数经拆让者,有为门面系水泥建筑者,更有全部钢筋不能局部拆改牵动建筑物中心影响存在者。”
公婆所说,各有各理。
不过,在不涉及中正路拆让的人中有比较公正的看法,他们认为:现在确实拆非其时,应该延期拆让。一则正如商家所说,时值岁末,希望尽量出些生意,最好是能在年底这两个月中,能补上之前生意上的亏空,即便是生意勉强过得去的,也希望这两个月能把明年一年的盈利先挣出来。虽然政府是信誓旦旦保证过拓宽以后,全路的商业繁盛指日可待,现在这点损失以后必定是可以补上的。但实际情况是,现在各商家都没有了以前的充实资本,有些表面看来装潢的还可以,但内里其实也只是勉强维持而已。一派繁荣景象只能是渺茫的将来,摇摇欲坠的险状才是普遍的现象。二则,大家认为政府应该做的,和民众希望政府做的事情很多。政府现在的当务之急,并不是拆让道路,而是致力于文教或是收效更为明显的饮用水质的改善与公共码头的建设等。现在民众的知识程度普遍很低,因而也导致了缺乏公众事业心理,在平湖,往往写疏造庙比捐资兴学容易得多。民众如果文化水平上去了,对地方建设的认识自然就会提高。现在政府得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再次,就平湖城来说,中 正路贯穿东西二门,从东城口到汉水桥是最为热闹繁盛的地段。平湖县城没有大型工厂,即使中 正路全部拓宽,两边统统建成整齐竣伟的新式建筑,就目前这种时局来看,商业的繁荣也极其有限,短时间内想要达到政府希望的效果,看来不太可能。更何况,全路两旁都改造成大店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总之,这是舍十利求一利,做成了没多大利益,做不好就是戕蚀民力,使得今年商业更为惨淡。况且按照古建筑保护的相关规定,北寺前面的双塔是不能动的,只能还是任其突出路中,还不如缓其可缓急所应急,以拆让中正路的决心去换个目标做。
但是,拆让中 正路这件事还是在一片反对声中开始动工了。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二十日,工程正式开始,政府预计月底前即可完成全部拆让工作。
到了第二年的时候,中 正路的路况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龙吟阁拆除了,突出门面大都遵令拆让,街道显得相当宽阔,虽然反衬的商业更加凋零,分外惨淡,可是观瞻究竟大不相同,至少迎神赛事的行列通过时候宽敞不少。总之,中正路已成为城区的标准街道,更让来平湖的外地人羡慕金平湖了。
当然,还有若干家门面没有依照规定让进的,县府也给他们下了最后的期限,饬令警察局通知这些商号必须于四月十日之前完成拆建。
原本县府预计一个月内能完成的中 正路拆让到底还是拖了好几个月,民意汹汹,闹了很久,关于修建时的营业损失;拆让的工料费;筑路的受益费等等。大家更是质问县府:中正路是平湖全县市道的干道,它的修建护养费,依照修建县市道路条例,应不应该完全由两旁商店负担?
当然,也只能是单方面的质问而已。
民国三十七年(1948),拆让修建后的中 正路,从新城门往西穿建国路至酱园弄,长500米,宽4到6米,为石块路。
解放后,中 正路更名解放路,以建国路为界,分解放东路和解放西路。1953年建国路口到酱园弄段改建为水泥路面。1981年翻建酱园弄以西路面。至此,原本狭窄的大街淡出了人们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