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过去农村不可思议的事
在六十年代中期,为了保护集体粮食不受损失,防止农家饲养鸡吃集体稻谷,用极端的办法限制农民养鸡。
当时限制饲养鸡数量有不同,基本上是以户为单位,1-2人户饲养1只鸡、3-4人户饲养2只,5人户以上最多饲养3只,这是不成文的土政策,上面也不干涉。
可每个生产队总有不自觉的户,超过限制数,那就夜里查鸡。
刚开始查鸡还算规矩,一般生产队长召集。可慢慢是各显神通,几名嗓门大的人,私自召集人去查鸡。期间 “查人”,目的查走错门口的人。
凡多养鸡的农户,鸡不是关在鸡窝中,而是到处藏,猪舍、杂屋间,更是床底下。有人发现有家老公出差,有人去她家玩时间长了,就去“查鸡”,其实是查人。
曾有一个大队长被人查到(这人要非常熟悉),从后窗跳出去断的脚,以撤了大队长。。
再一个是查电灯头。
六十年代底,农民开始用上电灯,可只是生产队一只电表。所有农民用电灯以电灯瓦数摊算电费。
为了不让农民将电灯瓦数增大,就用封灯口。
当时全部是插口灯头,几乎所有农民都是用15瓦,由生产队长出面,由会计对各家的灯头用纸封上插口,纸条上盖有会计的私章。
在查电灯头时发现纸封条松了,就以25瓦或更大灯头计电费。